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股权交易、依法发行股票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融资。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激励企业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