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