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第五章 关联服务便利化第三十八条有效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联的业务,可以引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的关联服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