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十七条有效需要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发布所需志愿服务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说明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也可以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服务需求信息进行核实和风险评估,并及时予以回复。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