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本市建立海洋资源调查制度。市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开展海洋资源、海洋环境的调查工作,建立调查档案,并及时更新。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