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村(居)民委员会可以设立集体经济实体对传统村落进行合理开发。鼓励村(居)民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传统村落生产经营保护活动,合理享有传统村落保护开发收益。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采用捐资、捐赠、投资、租赁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