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研究解决保护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同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