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第三章 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本市办理注册、转入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阶段性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标准。法规性决定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