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