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应当全面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和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