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爱国卫生条例第十条有效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配备水质监测设备和人员,进行水质检测。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每半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常规水质检测和储水设施清洗消毒。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