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二十八条有效公益性文化单位应当根据公共文化设施功能特点,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向公众免费提供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艺演出、陈列展览、电影放映、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看、阅读、艺术培训等服务,并为公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其他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免费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种类、数量、服务标准等信息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上公布。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