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属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的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信用档案。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2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