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本行为规范第十八条有效使用互联网租赁车辆应当爱护车辆,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互联网租赁车辆经营企业应当合理、有序投放车辆,采用设置电子停车围栏等技术手段规范停放秩序,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及时清理随意停放影响通行或者市容市貌的车辆。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22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