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未经合同约定并经公示的费用。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确需调整的,应当公示拟调价方案、调价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相关资料,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变更协议。

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