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九章 保障措施第七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学技术重点基础设施、重大科学技术工程、科技园区、科普场馆等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