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进行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淘汰技术落后、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