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企业技术进步第五十六条有效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激励奖励机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研发投入、重大科研项目、科技成果转化等指标应当纳入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任务目标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