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五章 科技成果转化第四十五条有效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设立成果转化岗位,并依岗位需要设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主持完成科技成果转化、直接转化收益达到相应规定要求的,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任职资格限制,可以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或者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