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重型载货汽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和转向提示装置,并接入相关动态监控系统。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