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绿化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村民在房前屋后种植的林木归其所有,林木的采伐不需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