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地下水污染防治第四十条有效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和老窑水治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