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沿河(湖、库)两岸实施退耕还林还湿,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保护水域湿地空间。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