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第四章 利用发展第三十一条有效工业遗产的利用,应当符合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专项规划,保持整体风貌,传承工业文化。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