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九条有效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一般实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的候选人数,应多出应选人数一至二人。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