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节 保障措施第四十条有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健全文明旅游工作机制,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教育培训,推进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者的文明素质。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