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公民文明行为规范/第二节 倡导和鼓励的文明行为第十九条有效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庆事宜,不大操大办、不恶俗闹婚,不滥发请柬邀请宾客,推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文明节俭治丧和祭祀,简化仪式、控制规模,推行敬献鲜花、网上祭祀和家庭追思会等方式表达哀思。地方法规 ·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