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第三章 抗震设计与施工第十八条有效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