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第十八条有效建设工程单位可以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咨询。承担咨询业务的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