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第十四条有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应当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措施、业绩、信誉和投标方案的优劣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人和中标方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