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评标,应当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质量保证措施、业绩、信誉和投标方案的优劣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中标人和中标方案。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