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特殊保护。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保护应列入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