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灾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震害情况和重新核定的抗震设防要求,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