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第三十五条有效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依法予以拘留。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