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根据科学的测土配方合理使用肥料,推广使用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根据病虫害发生特点和防治指标科学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

鼓励农业生产者采取种养结合、土壤改良、秸秆综合利用等良好农业生产措施。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