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物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损毁、非法买卖文物的行为。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