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物保护条例/第三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红军长征遗址遗迹、纪念设施、文物藏品和其他实物资料的保护、普查和统筹管理,挖掘传承红色文化,推进红军长征遗址遗迹保护性开发,弘扬长征精神。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