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物保护条例/第三章 合理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村(居)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利用传统建(构)筑物开设博物馆、纪念馆、传统作坊、传统商铺、民宿等,对传统村寨民俗文化遗产进行展示宣传。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