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信教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