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为了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公共利益,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砂石资源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具体办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逐年评估统一经营管理的实施效果。

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