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第七条已废止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事由明确,内容清楚,批评有据,意见具体。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3年12月22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