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机制,根据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给予资金扶持。

省人民政府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