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和居住条件。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