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处理完毕的学校安全事故,不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