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质量和安全监督第十九条有效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和标识;对应当经过认证的农业机械产品,还应当验明认证证书。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