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三章 罪行和处罚/第五节 其他处罚规定第三十三条有效有以下情形的,对有关犯罪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一)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二)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执法、司法机关未掌握的本人犯有本法规定的其他罪行的,按前款第二项规定处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