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放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的,由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强行驶入、堵塞车道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