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故意采取超低速行驶、急刹车、多车辆并排、首尾紧随等方式逃避检测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