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第三十八条有效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已经实现数字化的,应当对档案原件妥善保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