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第三十九条有效电子档案应当通过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网络或者存储介质向档案馆移交。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检测,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档案馆可以对重要电子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保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