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政务处分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分人和被处分人所在机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监察机关应当根据被处分人的具体身份书面告知相关的机关、单位。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